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主动把握发展新机遇——商会专邀市国税局一行作政策宣讲会

2016-05-26 09:42:00  发布者:东莞市江西商会  点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及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我国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及不同税务机关在实际征管中,广泛存在的差异性,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税务风险与挑战。新态势下,对相关税收政策不恰当的理解和执行,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估的潜在损失。因此开展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企业才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签到处)

    为使会员企业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国家“营改增”相关政策,增强纳税意识,合规、合理缴纳国家税收,5月26日上午,商会特邀请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陈子彬、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局长黄雪影和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卢正阳,为会员做了一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专题讲座,我商会是与东莞市国税局联合开展营改增政策宣讲的第一个商会。商会会长滕鹰,监事长缪永林,副会长熊新、罗文,秘书长朱菡蕾及会员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近100人参加了这次讲座。活动由商会监事长缪永林主持。

(监事长:缪永林)

    在主题讲座中,东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陈子彬总体介绍了国家“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及意义;东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卢正阳就增值税基本知识简介、营改增跨期事项处理,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以及如何应对营改增等几方面的内容作了详尽细致的讲解,清晰地解读了“营改增”的有关政策。他们共同认为,新的税收政策下,包含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在内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将会给企业纳税管理带来巨大变化,不仅仅是税种发生变化,纳税人身份、纳税地点、税额计算、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税收征管模式、发票管理等诸多方面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为了让会员对“营改增”相关政策学习得更好,市国税局领导现场还和会员展开了互动交流。

东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陈子彬对营改增进行总体介绍

东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卢正阳进行政策宣讲解读

现场互动环节   

    会长滕鹰在讲座后作了感言分享。他感谢市国税局领导百忙中为江西商会所作的主题讲座,认为这次讲座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他以建筑企业为例子,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实施后,影响较大。所以建筑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营改增”的充分准备,梳理和研究因“营改增”给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并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变革。

滕鹰会长作分享

    讲座持续两小时,活动的举办丰富了会员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知识,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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