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乡情 法相融】东莞市江西商会第108期“法律服务日”

2023-04-27 14:21:00  发布者:东莞市江西商会  点击:
第108期“法律服务日”

周三“法律服务日”是我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财税委员会的新探索,面向商会会员、会员企业员工、在莞赣籍企业及乡友,免费提供调解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服务,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草拟和审核、法律知识讲座等服务,以法律智慧助力赣商成长,协助矛盾纠纷化解。

 

4月26日,我会在商会调解室开展第108期“法律服务日”,本期活动由商会副会长、法律财税委员会主任、莞鑫家族相承管理顾问(东莞)有限公司骆淑明主任坐班,为会员、乡友解答法律问题。

 


法律咨询

1商会会员卢先生到商会现场咨询:

公司近期遇到合作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支付服务款,多次上门协调,对方以服务是政府政策变化,与卢总公司服务延续无关,并声称签署的合同无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去追款?


骆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合同文本内容和卢总描述的情况,不存在无效情形,因此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对于合同中的违约金和滞纳金条款,存在将来法院无法支持的隐患,骆律师也做了分析讲解。

对于如何主张债权的问题,骆律师提出:留足和补充欠款的证据材料的前提下,可发《催告书》,《律师函》,也可通过人民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权益!

企业介绍:

(东莞)有限公司

简介:

莞鑫家族相承管理顾问(东莞)有限公司秉承“诚信、专业、和合、有效”的理念,帮助更多人管理好家庭事务,和谐传承财富、传递幸福、传递关爱。以幸福留言(遗嘱)、大额保单、家族信托、移民留学、税务筹划、法律委托、慈善基金、教育培训、家风建设等管理和咨询服务为主,以家族传承规划、家族事务服务为辅,通过多种传承工具搭配组合,由专业团队为客户量身打造财富传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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