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乡情 法相融】东莞市江西商会第十四期“法律服务日”

2020-06-06 15:41:00  发布者:东莞市江西商会  点击:
        “法律服务日”是我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新探索,面向商会会员、会员企业员工、在莞赣籍企业及乡友,免费提供调解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服务,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草拟和审核、法律知识讲座等服务,以法律智慧助力赣商成长,协助矛盾纠纷化解。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商会将“法律服务日”功能拓宽至财税、金融、银行信贷咨询服务,并开启“线上咨询”服务,为广大在莞赣商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法律风险分析、企业应对疫情对策等帮助,共克时艰,抱团取暖。
 
       6月3日,我会在商会调解室开展第十四期“法律服务日”,本期活动由我会会员单位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傅白桦律师坐班,通过短视频普法方式为会员朋友解答法律问题。

 
       问题一:有限公司出资不足的责任?

 
        首先,出资不足的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其次,出资不足的股东应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问题二:甲男与乙女谈恋爱,甲男按照习俗给了乙女十万彩礼,但后来甲男不想与乙女结婚,甲男能要回这十万彩礼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案例中,甲男与乙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故甲男可要求乙女返还十万彩礼。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
       简介:湖南人和东莞分所成立于2003年,是外省(市)在东莞设立的第一家分所。经过多年奋斗,我所在各个方面都已经稳固健全,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自2008年起我所进行了从个体化作业向团队化作业转型,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的探索和改革。我所作为一家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拥有50余名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802室
      电话:0769-22476777
 
 
       江西商会“法律服务日”每周三在商会调解室举行,想了解更多内容或预约咨询,可联系商会秘书处管先生137604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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