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乡情 法相融】东莞市江西商会第111期“法律服务日”

2023-07-13 16:28:00  发布者:东莞市江西商会  点击:
周三“法律服务日”是我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财税委员会的新探索,面向商会会员、会员企业员工、在莞赣籍企业及乡友,免费提供调解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服务,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草拟和审核、法律知识讲座等服务,以法律智慧助力赣商成长,协助矛盾纠纷化解。

 

2023年7月12日,我会在商会调解室开展第111期“法律服务日”,本期活动由商会法律财税委员会秘书长、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饶小庆律师坐班,为会员、乡友解答法律问题。

商会会员胡女士电话咨询:

一年前同事向胡女士借款,胡女士通过刷信用卡的方式向同事交付借款。当时口头约定借期一周,但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同事未还款。胡女士与同事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只有后来胡女士向同事催收的微信聊天记录,如果起诉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证明同事借款未还?

饶律师解答:

胡女士的疑问涉及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二是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经过审查胡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同事向胡女士借款且承诺还款的事实。因此,胡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同事归还借款。

商会会员刘女士电话咨询:

亲戚小孩因交通事故受伤司机全责,经过治疗现已好转。当时有委托他人代为保险索赔、调解,如果起诉由受托人转委托律师。现在亲戚小孩经过鉴定,未达伤残等级,是否还有起诉的必要性?

饶律师解答:

因司机负全责,在肇事车辆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全部的理赔责任。如果伤者和保险公司就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争议不大,尽量通过协商途径解决而无需起诉,这样可以节约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成本;如果争议特别大且协商不成,该起诉还是得起诉。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简介: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以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基础,现有职业律师及律师助理近60人,主要从事公司法律、房地产法律业务和民商事、刑事诉讼业务及各项非诉法律业务。"宏尚"根据本所律师的业务专长,针对企业、组织、个人的需求,对内部从业人员进行合理的专业分工,建立多个提供专项服务的法律业务部门,包括诉讼部、公司法律部、房地产部、综合法律部及行政部等,能够为客户迅速提供优质、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A栋12楼

电话:0769-28682388

江西商会“法律服务日”每周三在商会调解室举行,想了解更多内容或预约咨询,可联系商会秘书处左小姐189268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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